作者: etekid (angela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課業] 法緒勞動基準法問題
時間: Sun Jun 10 10:17:54 2012


先謝謝花時間幫忙看問題的各位!!!

題目如下:

Q:勞動基準法有關終止勞動契約之預告期間規定,下列何者錯誤?

(A)雇主依同法第11條終止勞動契約者,如勞工繼續工作達3年以上者,應於30
日前預告之。

(B)勞工於預告期間內,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以另謀工作,請假時數每星期
不得超過1日。

(C)雇主依同法第11條終止勞動契約者,如未為預告,應給付勞工預告期間之工資。

(D)不定期契約,勞工終止契約時,應准用同法第16條之預告期間。

Ans:C


這題是從補習班的考試題目看到的,不過想請問的是,關於(B)的答案,
勞動基準法第16條,其請假天數,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,
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。
那為什麼這題答案不能選(B)呢???


麻煩各位了,不知道是我觀念有錯,還是這題哪裡有問題,謝謝你們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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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25.90.226
venscarol:請問題目的出題年份是?.. 06/10 10:50
genderbb:答案印錯了吧 06/10 10:56
venscarol:查詢結果.答案是B..你答案錯了.解題如你所述.哪本書=.=? 06/10 10:58
etekid:這是補習班模擬考的題目,似乎是某一年的考古題 06/10 13:28
etekid:不過確切的年份不太清楚.... 06/10 13:29
※ 編輯: etekid 來自: 114.25.90.226 (06/10 13:31)
TTDEarl:答案是錯的 是b 06/10 13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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