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hotnews (3750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
作者: whk183920 (狄恩) 看板: MenTalk
標題: Re: [問題] 妳男朋友這樣做 妳會生氣嗎?
時間: Mon May 28 16:11:45 2012

※ 引述《aaching (咩∼)》之銘言:
: 我覺得事情沒有對錯
: 男性也不需要去譴責女性的不通情理
: 男人不懂女人的不爽在哪?
: 那麼 事情反過來 女生在意的 不就是一樣的點嗎?
: 只是 當女朋友遇到同樣情況時
: 還要去忍受 因為 女生需要被保護
: 我要將 男友為女性朋友服務的行為
: 當作是一種 正常 合理 而且不能吃醋
: 女人+喝醉+單獨=危險 需要被保護
: 男人+喝醉+單獨=沒差 會自己保護自己?
: 但 身為女人的我們
: 為什麼要把自己弄得需要讓別人男友為我服務的境地呢?
: 如果我有朋友 可以來載我 可以一同回家
: 甚至不要把我自己弄那麼醉
: 不就一切都沒事了嗎?
我覺得你這段話根本有問題,
你的意思根本是說她不應該喝那麼醉,
如果她喝到醉了,別人不需要幫她,
被當屍體撿也是剛好而已,

就像我忘記是誰說得,
說什麼女生穿這麼少被強暴剛好,
因為是女生的錯,
這種言論根本是變態,

我真的覺得你的想法很奇怪,

: 我不認為 女人把自己弄得那麼醉 是出自不得已的行為
: 我也不認為 男人帶女友出門 有義務送落單喝醉女性回家
: 只能說 以女人同理心 我懂他女友氣什麼
但是你沒有人類的同理心,

我們的道德標準應該是去遵循較高的準則,
1.為了不讓女朋友生氣的道德準則
2.為了不讓朋友飽受危險的道德準則
這個我相信大部分版友都知道如何分辨高低,
但是我看你的文章看不出來你有這個分辨能力,
: 就像板友講的
: 無法用道德跟常理去解釋
: 男與女之間 吃醋的理由...
會嗎?
不就是遵循較高的道德準則嗎?
哪裡無法解釋?


所以哪天你不小心喝太超過被當屍體撿,
或穿太少走在街上剛好被強暴,
是妳自己的問題囉~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7.49.111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miffy14 (糖炒俐子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考題] 民法概要
時間: Mon May 28 11:04:12 2012




出處:99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


題目:

以下關於占有之敘述何者錯誤?
A)寵物店之店員甲照顧顧客乙寄放之寵物狗,帶該隻寵物狗出外散步時,咬傷在公園
遊玩之幼童,此時甲應負損害賠償責任
B)動產善意受讓人必須善意且無重大過失始可
C)占有人由拍賣或公共市場以善意買得盜贓遺失物時,真正權利人得於 2 年內,
償還支出之價金後,請求回復其物
D)占有人之占有被侵奪者,占有人之返還請求權自侵奪時起,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



答案:A

想法:
根據民法190,應由動物占有人負損害賠償之責,
所以不知道A錯在哪?






題目:
甲乙丙 3 人因繼承而共有祖傳土地 1 筆,應有部分各為三分之一,以下關於
共有之敘述何者正確?
A)3 人為維持祖傳土地之完整性,乃訂立禁止永世不得分割之契約,該契約
如經登記,即可有效
B)甲如欲以該筆土地設定抵押權,只要再得到乙丙其中 1 人同意即可
C)乙欲出賣其應有部分時,應得甲及丙之同意
D)即使甲反對,只要乙丙同意時,即可針對該筆共有土地訂立分管契約




答案:D

想法
訂立分管契約不是應該要全體同意@@?如果無分管契約才用多數決
這樣D不也是錯的嗎?






謝謝大家




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8.171.83.169
soniarykiel:我怎麼決的第一題是B 05/28 11:07
miffy14:有去考選部確認答案過了~ 05/28 11:15
polosavage:第1題:占有人不包括間接占有人,第2題:分管契約可依民法 05/28 11:15
polosavage:第820條第一項多數決的方式,協議分割才要全體同意 05/28 11:16
miffy14:店員應該是占有輔助人吧?190是包括直接占有&輔助占有 05/28 11:19
soniarykiel:我也同意M大的看法,我覺得答案是B 不知道正不正確 05/28 11:21
miffy14:樓上是說第二題B嗎?我覺得是全錯耶XD 05/28 11:23
mandytw:我也覺得四個選項描述的都正確~B選項依948條,應該沒錯ㄟ 05/28 11:27
polosavage:店員並非受雇於顧客,所以店員並非占有輔助人 05/28 11:28
soniarykiel:M大我說的是 第一題 答案應該是B 應該是善意無過失 05/28 11:56
soniarykiel:不知道對不對 05/28 11:56
allsilence:我也覺得第一題答案是B 善意且無過失 法條這麼寫阿 >< 05/28 11:59
SCLPAL:不好意思,可以請問第二題的B要怎麼改正嗎?這邊唸到混了 05/28 14:08
jaykle:我記得第二題 是必須全部同意才可以~ 05/28 14:09
SCLPAL:土地34-1的"處分",跟民819的"處分"內容問題.所以34-1不包括 05/28 14:14
SCLPAL:設定抵押權? 05/28 14:14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MJdavid (我剛出社會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閒聊] 剝奪人民應考試服公職的權利....
時間: Mon May 28 11:36:04 2012

※ 引述《eddisonkuo (易心悅)》之銘言:
: 最後請問大家 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您各位身上
: 您會如此乖乖就範就不去考試了嗎???
看原po的推文 重點是要我們回答這個嗎?

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成全這位三等親內的考試大官

因為我根本還沒準備好 讓他演演這齣廉潔大戲有什麼不好

如果我都準備好了 前幾次考試都嘛差那一點點

說什麼也不會讓他 反倒是這位三等親大官

應該會識相的變他自己去迴避


個人的實務見解應該是這樣子

原po有什麼好氣的?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8.233.254.62
eddisonkuo:原來這還牽涉到考生自己有沒有準備好這項"不確定因素" 05/28 12:00
MJdavid:當然呀 會覺得應該是自己要迴避的考生 讀應該沒唸好吧 XDD 05/28 12:03
jamesjeff:何謂準備好或沒準備好?國考本來就沒有這種東西 05/28 12:15
eddisonkuo:M大可能認為前面幾次考試分數若在1~2分或0.幾分範圍內 05/28 12:20
eddisonkuo:下一次就應該會上吧 是這個意思嗎? 05/28 12:21
MJdavid:不然怎麼辦 現在能聲請釋憲的一般民眾 也只有那位大官的三 05/28 12:28
MJdavid:等親 而且這還不是行政處分 沒辦法申訴 沒有申註就沒有終 05/28 12:29
MJdavid:局判決 聲請釋憲是喊爽的嗎? 05/28 12:30
MJdavid: 訴 05/28 12:32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hong888 (tip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閒聊] 台灣港務公司分發相關疑問
時間: Mon May 28 12:05:03 2012


今天收到備取的錄取通知
以公文掛號寄發

不填志願了,直接派給工作地點與單位
6/1報到,得申請延後1個月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2.105.86.123
wholou:恭禧唷!希望我也能快點收到備取通知 05/28 12:51
jaykle:恭喜!!!!!!!!! 05/28 12:55
Shockedtopee:打電話去問的話不知道會不會比較快... 05/28 12:58
Parfumee:有人知道後面勞工健檢要去哪檢查?各醫院都可以嗎? 05/28 13:02
noname112:我也收到了 不過沒提到直接派給工作地點跟單位呀 05/28 13:04
noname112:喔 看到了 分發到總公司任職... 05/28 13:05
nalsace:打電話問比較快吧 05/28 13:08
fero:請問是哪一類科? 05/28 13:47
hong888:健檢自己到醫院做 05/28 14:11
stanly1029:請問hong888大大您是收到掛號通知嗎?我怎麼是接到電話 05/28 14:14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sgheart (認識我自己) 站內: Examination
標題: [考題] 財政學
時間: Mon May 28 12:46:41 2012

以下是100地特四等

21 依據世代重疊模型(Over-lapping Generations Model),公債負擔是否會移轉給下
一代?
a.不論內債與外債都不會
b.不論內債與外債都會
c.內債不一定,外債不會
d.內債不會,外債不一定

答案是b

這題不知道該怎麼解釋,請版友指教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以下是100地特五等

13 假設市場需求曲線為 P=100/Q ,若獨占廠商成本函數為 TC=15Q,因生產過程污染所
產生的邊際外部成本 MEC=Q,則以下何種產出水準所產生的社會福利損失最小?
a.Q=2
b.Q=4
c.Q=8
d.Q=0

答案是b,但我選d

我的想法是:

TC對Q微分之後,MC=15

MC+MEC=MSC=15+Q

而TR=P*Q=100,那TR對Q微分之後,MR=0

如果獨占廠商使用最大利潤定價法 MR=MC根本沒法解(Q=-15...)


應該是我微積分沒學好,請版友指教



15 X 產品的市場需求和市場供給分別是 50-P 及 -30+P,P 是 X 的價格;假設生產
X 的過程中會產生污染,邊際污染成本為 25+Q,Q 是 X 的產量;下列那一項是市場交
易量和最適數量的差距?
a.0
b.5
c.10
d.15

答案是c 但我完全沒頭緒


16 政府的計畫需要向一個獨占廠商購入商品,如此項採購使得獨占廠商要增加生產以因
應,則政府應以何種價格來做為投入的成本價格?
a.市價
b.邊際生產成本
c.平均生產成本
d.稅後的價格

答案是b

我的想法是:

因為政府購買並不影響原本消費者的利益,因此影子價格只採用邊際生產成本而非市價
請問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?


43 若將公債發行取得的資金用於社會福利支出,此種性質之公債稱之為:
a.積極公債
b.消極公債
c.長期公債
d.短期公債

答案:b

想請問消極和積極如何區分?

(目前我想到的類比,就像是耗源性支出乘數與移轉性支出乘數的差別
也就是後者強調所得重分配,就全部國民來說並未增加國民所得,
而這有點像是社會福利支出
但前者就是運用稅收直接投入公共建設、擴大投資,增加民間就業
實質使國民所得增加)

49 在土地稅的轉嫁分析上:
a.傳統觀點與新觀點皆認為可以轉嫁
b.傳統觀點認為無法轉嫁,新觀點認為可以轉嫁
c.傳統觀點認為可以轉嫁,新觀點認為無法轉嫁
d.傳統觀點與新觀點皆認為無法轉嫁

我的疑問在於新觀點為何認為無法轉嫁,
是否也是因為土地不具流動性?


問題很多
先謝謝願意回答的版友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43.145.43
※ 編輯: sgheart 來自: 114.43.145.43 (05/28 12:47)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recluse1125 (還沒想到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課業] 【公共政策】共有資源(CPRs)的管理方法
時間: Mon May 28 13:21:08 2012


本來是回版友的私信,但一不小心就打太多了,存在我隨身碟也是浪費。
再者,我只是一個弱弱的大學部學生,很多觀念可能不是很清楚,不如把它貼出來
一起討論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壹、名詞界定:
(一)公共財(public goods):
  依吳定和丘昌泰老師引用Weimer &Vining的界定,公共財具有非排他性
(non-excludability,任何人均可使用,而非如私有財僅所有權人具有使用處分收益權)
、非敵對性(non-rivalry,不會因使用者數量增加而影響其品質)、擁擠性(congestion)
與不可分割性(indivisibility)。

(二)共有資源(common pool resources):
  在上述的界定中,其實非敵對性和擁擠性的定義互斥。擁擠性係指公共財未達一定的
使用人數前,具有非敵對性,該資源的使用品質還可維持在一定水準;但若達一定的使用
人數,則會產生非敵對性,品質會迅速下滑。此種具擁擠性的公共財,例如公有牧場、森
林等,就可稱為共有資源。

  反之,不具擁擠的公共財,例如陽光、空氣等,使用人數再多也不會影響其品質,即
為一般的公共財。

  因此,縱使兩位老師提出對公共財的四個特質,在理解上,非敵對性和擁擠性兩者互
斥。

(三)共有地的悲劇(tragedy of the commons)
  學者Hardin將M. Olson所提在集體行動中會出現搭便車者(free rider)者的現象,用
以解釋共有資源耗竭的原因。同樣基於公共選擇理論對於人性採理性自利的假定,在無須
花費成本便可使用共有資源的情況下,理性自利的行動者將會無限制的使用該資源,導致
該資源無法負荷而衰竭。

貳、解決共有地悲劇的方法:
(一)政府管制:(→聯想:傳統公共行政)
1.意義:
  透過法律管制使用者的使用方式或上限。例如國有林地的開採須經主管機關許可,開
採範圍、方式也有所限制。

2.侷限:
(1)管制會付出成本,造成政府支出龐大,這是NPM思維不樂見的,因此會有底下第二種方
式,意即變更產權。

(2)政府管制會壓抑高產能行動者的潛能,進而導致無效率:
  同樣是基於NPM的批評。例如對漁船在公海魚場的捕獲量進行上限管制,但齊頭式的
管制,會使魚獲量較大的產能受限,對漁獲量較小的漁民則形成浪費。因此,會有底下第
二點的變更產權方式。

(二)市場機制:變更產權(→聯想:NPM)
1.意義:
(1)將具公共財屬性之財貨轉換為私有財,此即Weimer &Vining所提出之市場促進化政策
工具。例如美國州政府為促進水資源的有效利用,允許政府將水權市場化進行買賣。

(2)進一步應用,則可設定可讓渡配額(transferrable quota)。最有名的例子是京都議定
書允許各國可將允許的碳排放量數額交易。

2.批評:
  藉市場機制處理公共財問題,背後的思維仍是建立在公共選擇理論對於人性採理性自
利的假定。但這類假定只是一種觀察角度,人並非是隔絕於他人的原子,還必須與他人互
動形成網絡,更進一步形成具有共享價值的社群。而這種觀點,就延伸出底下E. Ostrom
的論述。

(三)社群成員自我管理(→聯想:NPS、網絡治理、社會資本、社群主義)
1.意義:
  以使用者或社群成員間的共享理念、以及基於長期互動下所形成之社會資本(信任感
)為基礎,由其自行管理共有資源。

2.實例:
(1)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:
  簡單說,就是司馬庫斯的原住民搬走被國家刻有鋼印的倒下櫸木,因而被法院判刑,
最終結果是無罪。詳細內容請自己Google。

  題外話,要考公共政策通常也要考刑總。司馬庫斯事件的主要爭點,就在於行為人是
否具不法意識,可否主張刑法§16不可避免的禁止錯誤減輕或免除其刑。當然,看實例題
怎麼包裝,可能還可以考行為人的主觀要件是否欠缺、依GaGa(部落長老)的決定可否作為
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等。

  刑法的核心在於慎刑、在於謙抑原則,甚至從比例原則的觀點看,對於撿拾櫸木的原
住民科以刑罰,藉以保護共有資源,是否為最小的侵害手段?這就可以用E. Ostrom的觀
點了。

  原住民間的連結關係非常緊密、沒有現代社會的明顯分工,用Durkheim的話來說,還
只是一個機械團結的社會,還沒有西方可以發展個人主義的環境。因此,在這樣的社會下
,每個部落居民的行為,其實都受到無形的人際關係制約,這種拘束力,並不小於政府管
制下的公權力,因此並不會出現論者所指出,解除政府管制可能造成山林資源使用浩劫的
問題,更直接的說,對人性理性自利的假定,也是西方經濟發展後,人與人距離拉遠的後
才有的思維,對於世居深山的原住民,是否符合此種人性假定,可能還有討論空間。

  再者,如以市場機制轉換產權的方式保育國有林地,則會出現資源無法利用的怪現象
:和漢人相比,原住民並不會只把山林當成經濟作物,他們對於山林的利用,可能完全不
符合資本主義的邏輯,反而被認為他們對山林的使用缺乏效率。事實上,符合市場運作與
效率的方式和結果不一定就是好的,這只反映出開發主義的價值,有違當代環境保育與開
發並重的思維。

  因此,讓原住民自行管理、使用林地,既不會造成過度使用的結果,也能避免將山林
市場化可能帶來的環境衝擊。

(2)恆春半島之灰面鷲保育(小弟同學的大專生國科會計畫,有興趣自行Google)
  就灰面鷲的保育而言,市場機制不太可能使用,因為灰面鷲本就是禁止獵捕的動物。
而管制政策老早就在做,只是成效不彰。

  我同學的研究主要想找出:為何原本是捕獵灰面鷲的獵人,竟會搖身一變成為山林保
育者?造成此結果的機制為何?

  研究結果發現許多因素,其中一個就是社會資本。社區間的人際網絡關係,是一種對
於社區保育有著重要影響的社會資本。屏東滿州鄉獵捕灰面鷲大量減少的原因之一,在於
其中一名主要獵人的家人擔心狩獵行動的風險性、以及因此違法行為帶來不光彩的名聲,
促使獵人願意為家人放棄原本的獵殺灰面鷲活動。而當他成為社區保育的重要幹部時,也
會對其他獵人形成影響。這種人際間的約束力雖然非正式,但卻對於灰面鷲的保育有重大
的貢獻。

  當然,研究結果發現社區成員自我管理的成效,但不代表政府就可以解除管制,畢竟
政府仍有界定何種行為違法的威嚇作用,特別是對於非該社群的成員而言。

3.侷限:
  信任感、社群價值畢竟只是無形的規範,仍有其侷限性,可成以下兩例看出:
(1)新聞:〈獻豬血祭 司馬庫斯、南山大和解〉,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2/new/may/5/today-so8.htm

  簡單說,在神木經濟利益的考量下,仍然會有free riders出現,既有的價值觀再快
速的社會變遷下,能否繼續約束所有部落民眾的生活,可能有討論空間。

  而這則新聞的和解,用社會科學的角度觀察,其實就是把已經被減損的社會資本再重
新建立。但,一旦有人違反既有的價值太多次,這些價值可能就無法再約束族民的行為了

(2)灰面鷲保育:
  我同學的研究中也發現如司馬庫斯部落中的free riders,畢竟,一旦大家都不獵捕
灰面鷲,而市場上還有灰面鷲的需求,那麼,只要有人願意偷偷獵捕供應,就能獲得極高
的利益。社群價值與信任感可能無法有效約束理性自利行動者獵捕活動。

?、結論:
  三種對於共有資源的處理方法,其實也反映了三種公共行政理論的思維。(請複習
Denhardt夫婦對於三種公共行政理論的十點比較。)政府管制代表了傳統公共行政觀點,
認為政府可獨自處理所有公共問題;變更產權機制則反映了NPM的觀點,基於新右派和新
自由主義的意識形態,NPM認為國家為必要之惡,僅需作最小管制,應以市場結構取代政
府科層權威;E. Ostrom所主張的自我管理,則反映當代網絡治理的觀點:政府確實不能
做好共有資源的保育,但以自利導向的市場機制,或許真能有效使用共有資源,但這種標
準的公共利益層次太低。公共利益絕非方法論的個人主義(methodological
individualism)所言,僅是個體利益的加總;相反的,基於人民出於共享理念和相互信任
感的管理,才有助於人民參與公共政策過程,並藉此培養公民精神,這才是公共行政所因
追求的公共利益。當然,誠如上段的分析所言,社會資本的建立需要很長時間,一旦被破
壞就很難再建立,因此,奠基於公民在網絡中互動所生信任感之NPS,可能有其侷限。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40.119.29.45
glayzard:"共有資源"段-->達一定數量,會產生"擁擠性",品質將下降 05/28 13:47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endlie (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疑問] 以修畢學分報考的報名表要怎麼填?
時間: Mon May 28 13:29:22 2012

原po報律師

剛剛打電話去考選部 不知道為什麼它給我的分機號碼3303一直掛我電話...

我想問的是

報名表上要我填 修習科目名稱、原學分數、採認科目名稱

要怎麼填啊? 例如 民事訴訟法、3、民事訴訟法這樣嗎?

謝謝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20.138.29.120
MJdavid:因為下午一點半前是休息時間 你現在可以再打去問問了 05/28 13:30
MJdavid:不用謝我了 05/28 13:35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recluse1125 (還沒想到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疑問] 到底該不該念研所呢
時間: Mon May 28 13:38:37 2012


先提醒原PO,無論您最後是否決定念研究所,

請把研究所考試當高普考練筆,特別是您若有意明年高普考一起

報名的話。研究所考試有助於模擬高普考連續考五天的感覺。

小弟我考某校公行所時,兩天加起來連續寫了近十小時的字,用完快兩支

0.5的鋼珠筆以及兩個立可帶。總之,國考千萬不您是您第一場正式考試。


另外,也想借這標題問一下。

之前為了準備國家考試而考研究所當練筆,因為準備國考和研究所準備方向有所不同,

而我多以國考方向為主,所以沒以上榜為目標。

但因為今年各公行所都考了治理的概念,可能我寫的還不錯吧,結果就上榜了。


但坦白說,我不太確定自己應不應該去念。


假設去念的話,好處是可以先延兵役,並利用念研所的時間繼續準備高考。

再者,鑽研一般行政的學科這麼久了,實在覺得這些學科的內容不該局限在單純的

測驗題與考試用書上。



但,我完全不認為我有念研究所的能力與資格。


首先,是我的家境問題。畢竟念公行所快的話也要三年,這代表我還要讓家人養,

家父開計程車,生意其實不是很好,我實在想趕快賺錢。


再者,我的外語能力很差,大學部的原文書都沒辦法完全讀懂了

(其實有時中文教科書也一樣),更不用說是研所了。

而因為之前沒有真正讀研究所,因此沒有繼續念統計和研究方法,

但社會科學的相關系所其實都很需要這些我缺乏的知識。


最後,則是研究所的學習方式問題。

研究所非常強調預習與報告講解的能力,但我目前的既有知識,全都是別人教給我的。

研究所需要自己理解,再報告給老師和同學聽。

但我,或者同學懂的內容,不可能比老師多,也因此,透過這樣的講授方式,

真的有辦法吸收到東西嗎?


我很害怕再研究所念三年,卻沒比大學學到更多東西。


總之,我現在很矛盾,希望各位前輩提供一點建議。


感謝各位閱讀。

※ 引述《iambitvh (小綿羊)》之銘言:
: 已經大三了,一直再思考到底要不要考研究所
: 因為我其實比較想要去考公務人員
: 那我念研究所跟考公務人員好像沒有什麼關係
: 如果說薪水高低的話
: 念研究所的那兩年時間拿出來賺錢
: 這樣就算一開始比較低
: 我還是覺得可以扯平
: 所以該不該花兩年的時間去念研究所呢
: 感覺對自己未來有點茫然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40.119.29.45
ufo15526368:你的人生安排自己決定就好 05/28 13:39
MJdavid:不會吧 119外語能力差 而且專業科目的原文書高深的文法應 05/28 13:43
MJdavid:該不多吧 如果是經濟上的狀況 你又有兵役的問題 不過還好 05/28 13:44
MJdavid:只有一年 當完兵後依119的程度應該一~二年應該可以考上公 05/28 13:45
MJdavid:職 若沒唸研究所仍成為遺憾 可以再去唸在職專班 05/28 13:46
glayzard:政大公行內規三年,真的有點難熬 05/28 13:51
batman2005:政大兩年考不上國考 買塊豆腐自殺算了 05/28 14:11
clausscott: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不過如果你不是真的很喜歡 05/28 14:16
wade6:兩年考不上國考要自殺? 那台大一堆人都要自殺了 05/28 14:18
wade6:不過覺得問這種問題很沒營養 人家說不念你就不會去念嗎 05/28 14:19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jawill (jawill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考題] 一題民法繼承的問題
時間: Mon May 28 13:57:26 2012

※ 引述《helijuju (張荷莉)》之銘言:
: 考試種類:
: 出處:民法(含概要) 精選題庫 江敦育 P.203 第8題
: 題目:甲為父親,有子乙、丙二人,甲死亡時留有財產300萬元,債務500萬元,
: 而乙、丙未拋棄繼承權,下列敘述何者正確?
: (A)乙、丙共同繼承300萬元之債務
: (B)乙、丙對債權人分別繼承250萬元之清償責任
: (C)乙、丙應連帶負500萬元之清償責任
: (D)乙、丙應連帶負300萬元之清償責任
: 答案:D
: 想法:選C,賴農惟老師上課所講的概括繼承的觀念應是依民法1148II,
: 乙丙得以繼承所得之遺產300萬元為限,負500萬元債務的清償責任
: 還是我想錯法條了呢?麻煩版友解惑
: 謝謝大家^___^


小弟第一次回文,如有不符合版規的地方請大家多多指教與包含!!
這題的法條可以引用第1148條第2項(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,
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,負清償責任。)+第1153條第1項(繼承人對
於被繼承人之債務,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,負連帶責任。)
打完發現兩條很像...既然以繼承為限(300萬元)當然債務清償責任
也是300萬元!!且繼承人(乙、丙)負連帶責任!!
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2.120.240.222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JJ99 (JJ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疑問] 郵局 專業職(二)內勤 櫃台業務 錄取年齡?
時間: Mon May 28 14:03:48 2012

將近四十歲的年紀, 若有幸能通過筆試進入複試(口試)~
會不會因年紀太大被刷下來?
因口試主觀性實在很高~ (口試成績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)
不知有沒有錄取過年紀大的考生?
謝謝!!!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42.71.137.148
jaykle:可以參考精華區~關於郵政錄取心得 很多也是年紀不小 考上的 05/28 14:05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artest000 (阿太師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[情報] 完全沒補習 江怡君登食品衛生榜首
時間: Mon May 28 14:15:33 2012

新聞來源:聯合報 〔張錦弘〕

為謀求夢想中離家近、待遇高的工作,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畢業生江怡君全力拚公職,在
完全沒補習的情況下,靠著詳盡筆記及嚴格執行的讀書計畫,才準備4個半月就錄取高考
三級食品衛生檢驗類科榜首,如願分發到衛生署疾病管制局上班。


26歲的江怡君說,她從小喜歡吃美食,加上高中畢業時,保健食品很紅,於是就讀海洋大
學食品科學系。為了多一個專長,她不選食品科學組,而選生物科技組,希望念了分子生
物學、免疫學、基因學等科目,將來出路更廣。

碩士班考上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,江怡君說,老師教得很好,當時做的筆記,考公職都派
上用場。

江怡君表示,在寫碩士論文期間,她思索畢業後要到哪兒工作。以往學長姊大多到食品公
司上班,碩士起薪約3萬5到4萬元;且很多大公司都在桃園,她家在台北,想找離家近的
工作,決定考公職。

前年7月,她完全沒補習,才準備2個月,就挑戰高考三級食品衛生檢驗類科,錄取13名,
她考第14名,以0.7分之差落榜。雖沒考上,但她心想,高考沒想像中難考;若能錄取榜
首,更可優先選擇分發到台北的單位。

首次落榜後,江怡君到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當約聘助理,先熟悉這一行環境。去年2月
她辭職全力衝刺,依然沒補習,自己排定課表,嚴格督促每天念10小時,加上完整、詳盡
的筆記,最後在591人當中脫穎而出,成為女狀元。

她說,放榜當天,電話預約查榜先傳來她上榜的訊息。接著她上網查榜,發現才錄取9人
,她排第一個,一起查榜的媽媽開心地喊了出來,讚女兒真厲害。

江怡君選擇分發到位於台北的疾病管制局,主要工作是食物中毒檢驗,從採集到的糞便或
嘔吐物,檢驗有無金黃色葡萄球菌等病原;同時也要檢驗霍亂弧菌、大腸桿菌等。工作穩
定,月薪可領到4萬8千元,比在食品公司上班多上萬元。




考古題找重點 用自己話作筆記

這年頭,考公職完全沒補習的考生不多;不補習還能考狀元的,更少。去年高考三級食品
衛生檢驗類科榜首江怡君,歸納致勝秘訣,要先選對書,分析出近年出題重點,接著根據
書本總頁數平均分配時間,然後像機器人般嚴格執行進度,用自己的話寫筆記,最後階段
反覆背誦筆記。

江怡君說,之所不補習,是因為太貴,又沒把握一定能上,不想花家裡太多錢;加上是本
科系畢業,考科都教過,自己讀就可以。

她決定考公職後,先到重慶南路書局「掃貨」,翻閱哪些書對應考最有用,每科選3-5本
,能借的就借,不能借的就買。除了高考三級,她也同時準備食品技師高考,因為只要多
準備一科,且較早考,可當成試金石,結果也考到第二名。

很多人到考前才看考古題,江怡君相反,她在複習課本前,先看過近10年的考題,把常考
的當成複習重點,例如食品化學有4個單元很常考,就要用力念。

她說,考古題絕不能做過就算了,她會依蛋白質、油脂等單元,分門別類整理好,讀到每
個單元,同時看考古題;但考古題只是輔助抓重點,沒考過的重要單元,也絕不能放棄,
因為一旦考出來卻不會,一題就損失20分,可能因此落榜。

她根據每科選定的書,算出總共多少頁數,每科每天要讀多久,嚴格執行進度。江怡君建
議,每天不要只讀一兩科,最好各科平均分配,以免只讀一科彈性疲乏。

她讀第一遍時,先拿紙抄下重點;之後再熟讀,每科整理出一本筆記。「筆記一定要用自
己的話寫,才記得住;若只是抄課本,往往背不起來。」江怡君說。

考前兩個月,江怡君完全不讀課本,反複背誦各科筆記十幾遍,連每科每天要背多久,她
也精算過,最後證明,她做的筆記命中率還滿高的。

http://www.edupo.com.tw/information10.asp?id=1151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45.24.162
jaykle:高學歷考上 說服力不足!!不過還是推~ 05/28 14:17
NiceKitty:畢竟原本就比較會唸書抓重點了... 05/28 14:19
MJdavid:當然沒補呀 我剛剛打電話到志光和高上 沒開這類的課呀 05/28 14:21
saki01:M大真有實驗精神 05/28 14:22
MJdavid:有沒有其他人知道哪家有高考三級食品衛生檢驗類科的? 05/28 14:22
jaykle:這類組 補習 應該是由 三元包辦~ 05/28 14:26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daftiris (music saves me) 看板: Chat82gether
標題: [轉讓] 阿里巴巴MisSweet精緻蕾絲連衣裙-EZ/西湖
時間: Mon May 28 11:10:26 2012


1.轉讓物品名稱:
复古百搭精致蕾絲五分袖 連衣裙-綠
http://detail.china.alibaba.com/buyer/offerdetail/1130808735.html

2.原ptt合購板跟團主購ID 或洽特板的原轉讓者ID:
原合購文/轉讓文之標題:
原合購文/轉讓文在合購板/洽特板上之po文日期:
作者: angcat (喵咪) 看板: BuyTogether
標題: [衣飾] 阿里巴巴MisSweet全館-直寄
時間: Fri Feb 24 12:02:53 2012

3.物品現況:

全新~僅試穿一次

4.轉讓原因:

我想走娘風格,無奈長相不是可以隨著想法變換的,太不適合我.....
加上我168他的內裡對我來說是隨時有曝光危機,不過外面的蕾絲有到大腿一半
蕾絲下能露大腿滿美的

5.面交地點:
捷運西湖站,可不出站,平日17:50~18:00pm

6.價格計算:雜費、個人郵資不能加上!折扣也要詳細列出!!

國際運為千里馬分寄 16.5rmb/kg(未足1以1計)
境內運4RMB
3件混批
10件以上每件減1元
請S女孩代充 匯率估4.73
連衣裙價格55RMB
故金額計算=(55-1+4+16.5)*4.73=353

採EZ者再加50元


7.聯絡方式:
站內信

8.其他:

可搜尋ID如有其他想轉讓物品可合併寄送~
對衣服有其他細節想了解歡迎詢問:)

---------- 可用ctrl+y&不要的部分 讓閱讀更加順利喔!----------------

1.ID:
2.真實姓名:
3.手機:
4.物品:
5.總金額:
6.面交地點/時間:
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8.167.191.94
angcat:主購來證明了 120.126.35.59 03/19 17:54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8.167.191.72

--
※ 編輯: daftiris 來自: 218.167.192.186 (04/11 17:25)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8.167.189.221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8.167.192.211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6.38.24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6.37.54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42.57.240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3.193.183.213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6.38.124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6.37.131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24.50.33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daftiris (music saves me) 看板: Chat82gether
標題: [轉讓] 淘寶銀扣大衣(米色77)-EZ
時間: Mon May 28 11:10:41 2012


1.轉讓物品名稱:
http://item.taobao.com/item.htm?id=13090963693 米色77
2.原ptt合購板跟團主購ID 或洽特板的原轉讓者ID:
原合購文/轉讓文之標題2.原ptt合購板跟團主購ID 或洽特板的原轉讓者ID:catma
原合購文/轉讓文之標題:[轉讓] 淘寶銀扣大衣(米色77)-ezship/新莊/桃園
原合購文/轉讓文在合購板/洽特板上之po文日期:12/29

3.物品現況:
全新,僅試套

4.轉讓原因:
手臂稍嫌不夠合,讓我看起來有點腫....個人偏愛合身外套

5.面交地點:ez

6.價格計算:

20件的批價205跟yoyoco充值匯率是4.76,
一件205,境內3,直寄分包16,不滿1kg以1kg計,
不滿1公斤以一公斤計價=>ㄧ件大衣重1.5kg故算2kg
4.76*(205+3+16*2)=1143
ㄧ件算1140元


7.聯絡方式: 站內

8.其他: 這件外套CP值高,只可惜我不適合.....


---------- 可用ctrl+y&不要的部分 讓閱讀更加順利喔!----------------

1.ID:
2.真實姓名:
3.手機:
4.物品:
5.總金額+EZ50: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8.167.195.91
catma:證明來囉^^!!!推推 這 114.24.222.25 01/09 15:21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8.167.190.121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42.57.240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23.193.183.213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6.38.124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36.37.131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4.24.50.33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lalaqueeny (易天晴) 看板: Chat82gether
標題: [轉讓] 淘寶曼家荷葉款&女神款洋裝-三重/ez
時間: Mon May 28 11:12:58 2012


1.轉讓物品名稱:
淘寶曼家荷葉款&女神款洋裝
http://item.taobao.com/item.htm?id=14296301934 粉色*1



2.原ptt合購板跟團主購ID 或洽特板的原轉讓者ID:
原合購文/轉讓文之標題:
原合購文/轉讓文在合購板/洽特板上之po文日期:
(請先找好主購/團員推文,一天內若無證明,板主會刪除原文退回
也請詳寫在合購板po文之日期及"完整"的標題(包含原合購文後面交地點or寄送方式)
若合購文/轉讓文被洗掉可去合購板z-6-13/洽特板z-13找備份)
21267 1 5/18 dolphin11 □ [轉讓] 淘寶曼家荷葉款&女神款洋裝-公館/麟光/EZ
3.物品現況:全新
(請寫清楚物品現況,請勿僅寫size)

4.轉讓原因:不適合我
(請寫清楚轉讓原因,size不合請附上原轉讓者的size以供參考)

5.面交地點:三重五華街可面交
ez+50


6.價格計算:雜費、個人郵資不能加上!折扣也要詳細列出!!
(需詳細列出計算方式,包含購買轉讓品者,違者立即刪文!!
明列原價、匯率、折扣、運費等,國際運費要寫出算式來哦~~~
禁止額外附加雜費、個人郵資等其他非必要費用
購買轉讓物者也須詳列)

第一款80 [ 80 + 1.26 + 17.5*0.5 ]*4.68 = 421 轉讓價350(含運)

境內運費為102rmb
故一件均攤為:102/81 = 1.26rmb

國際運費:上海迪快,全館分寄為17.5rmb

算式 [衣服價格 + (1.26*件數) + (17.5*公斤數)]*4.68

我一共買六件,國際運費計三公斤,算一件0.5公斤


7.聯絡方式:手機,站內信

8.其他:回白單後請二天內匯款唷


---------- 可用ctrl+y&不要的部分 讓閱讀更加順利喔!----------------

1.ID:
2.真實姓名:
3.手機:
4.物品:
5.總金額:
6.面交地點/時間:
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8.168.173.225
※ 編輯: lalaqueeny 來自: 118.168.173.225 (05/28 11:13)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wsidml (大力卜派) 看板: Chat82gether
標題: [轉讓] 淘寶交叉繞帶設計高跟涼鞋(黑39)-新竹/EZ
時間: Mon May 28 11:15:20 2012


1.轉讓物品名稱:
日系 上腳顯瘦大牌感 交叉繞帶裝飾設計 防水台高跟涼鞋
http://0rz.tw/mZjDo

2.原ptt合購板跟團主購ID 或洽特板的原轉讓者ID:appleflora
原合購文/轉讓文之標題:[衣飾] 淘寶交叉繞帶設計高跟涼鞋-直寄
原合購文/轉讓文在合購板/洽特板上之po文日期:5/15

3.物品現況:
全新,僅試穿

4.轉讓原因:
尺寸不合Q_Q

5.面交地點:清屈 or 清大附近(時間可議)

6.價格計算:
 金額是56.5含境內運 儲值三千RMB以下匯率是4.69
捷達集貨分寄 1KG 15RMB

價格計算公式:(56.5*1+15)*4.69=336

 郵寄方式:面交/EZ+50

7.聯絡方式:站內信/手機

8.其他:
第一次PO洽特文,如有錯誤請多多包涵╭(─╴╴─)


---------- 可用ctrl+y&不要的部分 讓閱讀更加順利喔!----------------

1.ID:
2.真實姓名:
3.手機:
4.物品:
5.總金額:
6.面交地點/時間:
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.169.177.43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yin750531 (maniac) 看板: Chat82gether
標題: [轉讓] 淘寶荷葉邊雙層褲裙-新竹/清大/EZ
時間: Mon May 28 11:25:31 2012



1.轉讓物品名稱:淘寶荷葉邊雙層褲裙(西裝棉材質) 麻灰M

http://ppt.cc/bxLR


2.原ptt合購板跟團主購ID 或洽特板的原轉讓者ID:abird 跟 yaya0521大的新竹地方團
原合購文/轉讓文之標題:[衣飾] 淘寶荷葉邊雙層褲裙(西裝棉材質)-新竹長春街
原合購文/轉讓文在合購板/洽特板上之po文日期:4/21

3.物品現況:全新儘試穿


4.轉讓原因:我是買L號阿 結果寄來外面袋子是L號沒錯 裡面的裙子竟然是M號....殘念
好吧! 我硬塞其實塞得下....但是很繃 =.=
請快點來把他領走~~QQ


5.面交地點:清大---時間再約 or EZ

6.價格計算: 直寄三件的價格:
(28*3+6+15)*4.69 = 492.45
因此一件為 165元

EZ+50元 = 215元
 
其他:跟yaya0521 大的地方小團

7.聯絡方式:站內信~

8.其他:回白單請想清楚喔~不接受退單或遲匯~


---------- 可用ctrl+y&不要的部分 讓閱讀更加順利喔!----------------

1.ID:
2.真實姓名:
3.手機:
4.物品:
5.總金額:
6.面交地點/時間:


abird:小主購來證明了 祝轉讓順利~:) 111.251.160.13 05/12 17:58
yin750531:感謝小主購喔 :) 140.114.204.5 05/12 19:49

--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40.114.204.5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iloveblack (你管我會提報黑人喔!) 看板: Chat82gether
標題: [轉讓] LULUS下擺大圓弧橫紋短袖T-台中/南區
時間: Mon May 28 11:27:27 2012


1.轉讓物品名稱:

LULUS海洋風味下擺大圓弧橫紋短袖T 附皮繩(芋*丈青)
http://tw.page.bid.yahoo.com/tw/auction/d64731329?u=Y6572816397

2.原ptt合購板跟團主購ID:a886759
原合購文標題:[衣飾] LULU'S滿三千打95折-台中/一中/中興/ez
原合購文在合購板之po文日期:3/5

作者 a886759 (virbeauty) 看板 BuyTogether
標題 [衣飾] LULU'S滿三千打95折-台中/一中/中興/ez
時間 Mon Mar 5 12:58:01 2012

3.物品現況:4/19(五)拿到,僅試穿

4.轉讓原因:

長度對我來說太短了><

5.面交地點:中興大學附近

6.價格計算:雜費、個人郵資不能加上!折扣也要詳細列出!!

一件250

7.聯絡方式:站內信

8.其他:

請不要跑單

---------- 可用ctrl+y&不要的部分 讓閱讀更加順利喔!----------------

1.ID:
2.真實姓名:
3.手機:
4.物品:
5.總金額:
6.面交地點/時間:

a886759:主購證明推~ 220.130.54.241 04/23 16:44
iloveblack:謝謝主購~ 140.120.114.109 04/24 15:32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40.120.114.109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yin750531 (maniac) 看板: Chat82gether
標題: [轉讓] 淘寶蕾絲短褲-新竹/清大/EZ
時間: Mon May 28 11:27:09 2012

綠色已讓出~剩米白(卡其)色






1.轉讓物品名稱:http://ppt.cc/Ayxf (原連結失效)

找不同賣家同款商品借圖參考 http://item.taobao.com/item.htm?id=15506843771

甜美蕾絲褲子 L 號 米白(卡其)色 (跟O大)

和 L號 軍綠色 各一件 (跟M大)

可一起購買或分開購買

2.原ptt合購板跟團主購ID 或洽特板的原轉讓者ID:Miaapple (台南區) olgaxu (新竹區)
原合購文/轉讓文之標題:甜美蕾絲褲子 ( djpro大團)
原合購文/轉讓文在合購板/洽特板上之po文日期:Tue Mar 27 04:44:58 2012

3.物品現況:全新 只有試穿

4.轉讓原因:雖然買的是L號 但是因為褲子沒有彈性
其實適合平常穿M號或屁屁小一點的女孩兒穿 (我卡在屁股)
我超喜歡的啊! 買了兩件都不能穿 淚奔QQ


5.面交地點:新竹/清大/EZ

6.價格計算:

當初成團是26rmb 國際運 15rmb/1kg

各跟了兩個主購的團

跟M主購一起合購兩件平分運費

跟O主購一起合購也是兩件平分運費

一件 26*4.72+(15/2)*4.71= 158.405 元 算 158元






7.聯絡方式:站內信

8.其他:回白單即表示購買 請勿跑單 回單前請審慎考慮 匯款面交不遲到 謝謝 :)


---------- 可用ctrl+y&不要的部分 讓閱讀更加順利喔!----------------

1.ID:
2.真實姓名:
3.手機:
4.物品:
5.總金額:
6.面交地點/時間:
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40.114.204.5
※ 編輯: yin750531 來自: 140.114.204.5 (05/25 04:33)
miaapple:主購證明,這件褲子很美喔! 210.69.124.40 05/25 09:03
yin750531:謝謝台南區小主購喔 :) 1.169.172.216 05/25 13:44
yin750531:綠色讓出 140.114.204.5 05/27 20:25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40.114.204.5
※ 編輯: yin750531 來自: 140.114.204.5 (05/28 11:29)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orangeneko (小夏) 看板: Chat82gether
標題: [抱怨] 讓我很囧的主購
時間: Mon May 28 11:37:37 2012

之前跟了一個團
東西也不是很貴 只是想湊到免運費這樣
看到有位在師大及信義建國的面交點就跟了

4/17收到匯款通知
我匯款也很準時
然後就等主購什麼時候收到等面交

終於等到4/30來信說面交時間
但我一看
都是平日一和二才有面交
於是我詢問說是否下週還有面交時間或者是這週末
因為我只有週末會在師大 平日都在其他地方
主購在5/4告訴我他會在安排下週面交時間發通告
所以我就等等等
沒想到

主購5/15才發面交信給我.....
我實在很傻眼 雖然我自己也沒寫信去催主購是我的錯
但5/7那一週面交可約時間的通告信到底去哪裡了...
而且5/15才發
裡面寫的時間都是5/15 5/16
若我沒有上線看 不也完全就錯過了...?

但我那週平日一二還是不行 但是下週也許可以

所以我就寫信問說請問下週的面交時間

是這樣的
因為我大概是星期日要離開師大
那如果要面交 我就先不用離開師大 待到面交完在走
可是我直到5/22凌晨才收到主購的通告信.....
而通告信的內容都是5/22 5/23面交!

我實在有點傻眼
主購為什麼不能早一點寄通告信
一直都要當天才發面交信

我算是比較重度宅宅 所以才會一直上線看信
可是如果我今天一整天都很忙 沒收到信
那不就又要錯過面交?!

然後主購最下面有註明
以上為本周面交時間,原則上以上的為主,
若無法則須補款改寄EZ囉 或寄放便利商店自行領取

我就是為了省運費阿!!
我怎麼願意補款改寄ez...這樣我當初自己付郵資給賣家就好啦....

所以我就把離開師大時間延晚

約了個5/22晚上面交


沒想到T___T 晚上面交前 主購跟我說
他機車壞了 沒有辦法面交了

他說不過他可以放在便利商店 讓我領取(因為我g單有說可以放在便利商店領取)
主購的態度非常有禮貌 那時候我真的覺得我錯怪他了
就算當天才收到面交通告也不怒了...

主購說他如果有放在便利商店會寄簡訊給我
我也說好 但我有問他什麼時候會放 因為我晚上要離開師大了
週末才會回來 所以我要在週末才能領 不知道能不能放那麼久
主購就說他放在便利商店的時候會寄簡訊給我....

然後
現在5/28
我還是沒收到簡訊

其中我5/25的時候有寄站內信問主購放在便利商店了沒

然後主購只有在5/26早上有上線
於是我週末又寄了一封信問主購放了沒
主購上線時間還是5/26

我昨天5/27下午發了封簡訊問主購放了沒
主購也是沒有回我.....

但我要離開師大的時間已經快到了 我真的想快點拿到我的東西
而且那東西又是跟朋友一起訂的 雖然他們好像都忘記有訂了
但我是負責人 不想讓他們一起等這麼久!
於是我今天打去便利商店問有沒有人有放我團購的東西在這
好像要用主購的電話還是我的電話來換這樣

但便利商店說好像沒有看到我所說的東西 要我等他們副店長來再打電話問問看


我真的覺得很囧 說好的東西呢?主購怎麼這麼難聯絡

我自己也當過主購
我也覺得很累 要一直面交(尤其我很笨 我不是發我統一的時間給大家面交
而是一個一個私下約 就要跑超多次)

但是現在
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==....

有在想要不要打電話給主購
可是真的就是一肚子火....為什麼我有付雜費 還要我花簡訊費電話費
然後還聯絡不到主購!!

主購在名片檔寫說他手機可能有點壞了 盡量以站內信為主
但都沒上線是要人家怎樣啦QQ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8.168.91.114
※ 編輯: orangeneko 來自: 118.168.91.114 (05/28 11:38)
joytime:快一個月了耶!主購好不積極>< 122.126.233.58 05/28 11:43
sydeny:這個時間也太久了...... 219.85.138.8 05/28 11:54
XINJI:黑他= =+ 111.255.115.122 05/28 11:55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作者: Dotelle (咩咩頭號:) 看板: Chat82gether
標題: [問卷] 評價機制對於信任與風險之影響(送P幣)
時間: Mon May 28 11:50:30 2012


(本問卷經由nami0826板主同意)


各位板友大家好:

感謝之前的板友幫忙填寫,不過目前淘寶的樣本還是相當不足,

因此再po一次,麻煩有使用過淘寶的板友(包含以合購、代買等方式都可以)

盡量幫忙填寫。 真的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忙。


http://www.mysurvey.tw/s/QPZhFYSe

這是一份針對網路拍賣購物行為的學術性問卷,主要是針對「曾經使用過網路拍賣」

(Yahoo奇摩拍賣或淘寶網)的使用者所設計,目的在於探討「拍賣網站的評價機制對

於消費者信任、知覺風險以及購買意圖的影響」。問卷題目中都會陳述您所遇到的情

況,請您詳細閱讀以後,根據您的經驗判斷勾選適當的欄位來回答問卷題目,問卷填

答所得結果僅作為統計之用,不記名也不需留個資,

請您安心並依主觀的感受作答即可。


**填答者贈送100p**
(請在問卷最後一題的地方填上您的ID並在本文推文即可)

另外,最近mysurvey這個線上問卷系統可能會有點lag,請大家耐心地幫忙填完,

真的非常感謝 :)



敬祝 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



國立台灣大學商學研究所  
指導教授:陳鴻基 博士  
研 究 生:張可欣 敬上
R99741058@ntu.edu.tw
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40.112.110.26


香港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