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winterrain (冬天的雨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考題] 民法 特留分問題
時間: Fri Jun 1 11:51:35 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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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考試種類:10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 地政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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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出處:地政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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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題目:
: 甲死亡後,留有財產新臺幣(下同)500萬元,但也負有債務300萬元,其繼承人
: 有子女乙、丙兩人。設甲生前曾因乙之分居贈與60萬元,並立有遺囑對丁遺贈200
: 萬元。請問乙、丙若以遺贈侵害其特留分行使扣減權時,乙、丙與丁就甲之遺產各
: 得若干數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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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想法:
: 1.遺產總額應該是260萬吧 500-300+60=260 應繼分 各130 這樣沒錯吧
:
: 2.乙和丙的特留分應該都是一樣的吧

對 都是應繼份之1/2 為65萬

此時所剩之積極財產200萬 如全部遺贈丁 將侵害乙丙之特留分

所以應保留5萬特留分於乙 蓋乙已從甲之生前特種贈與獲得60萬之應繼份之前付

保留65萬特留分於丙

剩下130萬遺贈於丁
:
: 3.(因為我看到有答案寫乙的特留分是35丙是65萬 所以丁可以領100 丙可以領65 乙領35
: 這樣對嗎...@@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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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
有人在墳上起舞
揚起的塵土
訴說著垂死的幸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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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210.241.82.250
STE23:謝謝你~~那我寫對了....^^ 06/01 12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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