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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ENDOUUKYO (夢想成為妳的王子) 看板: Examination
標題: Re: [情報] 法學大意-民法、刑法
時間: Sat May 19 00:03:47 2012
: (1)
: 連帶債務人中一人,受確定判決敗訴,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,對於其他
: 債務人之效力如何?
: (A) 同樣有效
: (B) 不生效力
: 答案(B) 想法:民法275條:「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,而其判決非基於
: 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,為他債務人之利益,亦生效力。」
: 基本上跟題目一樣,只是題目是受確定判決「敗訴」,多了兩個
: 字。請問是答案有誤,還是因為是「敗訴」而不生效力呢?
有利及於全部,不利不及於他人
: 法學大意
: (3)
: 甲將A畫出質於乙,質權人已於質權存續中,未經出質人甲之同意,將A畫轉質於丙,則A
: 畫因轉質所受之損失,乙應負責任?
: (A) 輕過失責任
: (B) 重大過失責任
: (C) 故意責任
: (D) 不可抗力之事變責任
: 答案(D) 想法:乙未經甲同意就轉質於丙,不應屬於重大過失責任嗎? 為何是「不
: 可抗力」之事變責任?
§891 不可抗力責任
: (5)
: 甲逮捕竊盜現行犯乙,將乙毒打,致乙竟因而失明無法治癒。應該如何評價甲?
: (A) 有成立傷害致重傷罪
: (B) 成立重傷罪
: (C) 成立過失重傷
: (D) 正當防衛,不罰
: 答案(A) 想法:甲雖毒打乙,但題目中致乙「竟」因而失明無法治癒,難道不算是過失重
: 傷嗎? 還是因為是「毒打」,故已不算是過失了?
基礎行為故意 加重行為過失 具有因果關係 客觀得以預見
行為人基於傷害故意將乙毒打 "竟"因下手過重而過失讓乙失明
乙之失明與甲的傷害具有因果關係 客觀上毒打對方很容易造成對方生命身體的重大傷害
成立結果加重犯
: (6)
: 一個長期受到虐待與性命威脅的婦女,在丈夫熟睡時將他殺死,該婦女若主張其行為是為
: 了正當防衛,可能會在哪個成立要件上引發爭議?
: (A) 侵害的現在性
: (B) 侵害的不法性
: (C) 手段的有效性
: (D) 手段的必要性
: 答案(A) 想法:答案(A)可以理解,但為何(D)可以呢? 雖然受到虐待與性命威脅是
: 事實,但在其熟睡時將其殺死,不會逾越手段的必要性嗎?
不殺死丈夫,丈夫起床之後會繼續虐待婦女造成婦女生命法益侵害的危險
正當防衛除極度失衡,否則不考慮衡平性
: 法學大意
: (7)
: 下列何者為「超法律的阻卻違法事由」?
: (A) 無期待可能性
: (B) 緊急避難
: (C) 業務上的正當行為
: (D) 得被害人承諾
: 答案(D) 想法:答案(D)沒有問題,但為何(A)不算呢?在程譯老師出的2013法學大
: 意p312中有提到「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」,其中提到「無期待可
: 能性」應該減輕責任或者免除責任,因為「法律不強人所難」,那
: 麼是否(A)也可呢?
無期待可能性不是阻卻違法事由
:
: 老師的例子是,收受後方知為偽鈔,而仍行使,處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: 罪責較一般偽造輕,是因為期待不可能。
所以還是犯法了,只是刑責較輕
阻卻違法的結果是不成立犯罪
: (8)
: 甲在百公尺外埋伏欲射殺仇人乙,當時乙、丙站在一起談話,甲明知可能會誤射中丙,仍
: 執意開槍,丙果真中槍身亡。甲對丙之死亡應負何種罪責?
: (A) 過失殺丙既遂
: (B) 故意殺丙既遂
: (C) 過失殺丙未遂
: (D) 故意殺丙未遂
: 答案(D) 想法:查了很久,知道此為想像競合,犯了殺人未遂與過失致死,從一重論處(殺
: 人未遂)。網路上的解釋是:「甲行為對乙構成殺人未遂,對丙構成過失致
: 死,甲是一行為觸犯兩罪名,從一重之"殺人未遂"處斷」。
: 網路上是殺「乙」未遂,然答案卻是故意殺「丙」未遂,請問是網路解釋錯
: ,還是答案有誤呢?
: 另外,若此題答案無誤,又為何是「故意」殺丙未遂,而非「過失」殺丙未
: 遂呢? 快被這兩個名詞給搞瘋了...
答案有誤,丙都死了怎麼會是未遂
故意,因為甲明知自己可能會誤射中丙,就不該當§14II"確信其不發生"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
◆ From: 111.184.123.129
※ 編輯: ENDOUUKYO 來自: 111.184.123.129 (05/19 00:06)
→ abcd90306:有預見會射中丙仍執意開槍,屬於13-2 間接(容任)故意 05/19 00:07
→ ENDOUUKYO:我知道,所以我說不該當確信其不發生的過失 05/19 00:08
推 joseph770121:感謝E大!! 這些問題好困擾我啊@@ 趕快來訂正... 05/19 00:23
推 joseph770121:再確定一下 所以第8題 答案是「故意殺乙未遂」囉? 05/19 00:54
推 jaykle:選項有 故意殺乙未遂嗎??答案是 故意殺丙既遂吧 05/19 00:58
推 joseph770121:樓上j大,小弟就是不懂到底答案應該怎麼改才問的QQ 05/19 01:04
推 jaykle:就算你不知道答案 也不可能自創一個選項出來= =" 05/19 01:07
推 joseph770121:經由兩位大大熱心解答,答案是「故意殺丙既遂」才對~ 05/19 01:24
→ joseph770121:且此題應由「間接故意」解,而非「打擊錯誤」 05/19 01:24
→ joseph770121:j大,因小弟誤以為是打擊錯誤,卡在網路上的答案@@ 05/19 01:25
推 xerady:個人覺得要有擇一故意的思考,否則.... 05/19 01:29
標題: Re: [情報] 法學大意-民法、刑法
時間: Sat May 19 00:03:47 2012
: (1)
: 連帶債務人中一人,受確定判決敗訴,而其判決非基於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,對於其他
: 債務人之效力如何?
: (A) 同樣有效
: (B) 不生效力
: 答案(B) 想法:民法275條:「連帶債務人中之一人受確定判決,而其判決非基於
: 該債務人之個人關係者,為他債務人之利益,亦生效力。」
: 基本上跟題目一樣,只是題目是受確定判決「敗訴」,多了兩個
: 字。請問是答案有誤,還是因為是「敗訴」而不生效力呢?
有利及於全部,不利不及於他人
: 法學大意
: (3)
: 甲將A畫出質於乙,質權人已於質權存續中,未經出質人甲之同意,將A畫轉質於丙,則A
: 畫因轉質所受之損失,乙應負責任?
: (A) 輕過失責任
: (B) 重大過失責任
: (C) 故意責任
: (D) 不可抗力之事變責任
: 答案(D) 想法:乙未經甲同意就轉質於丙,不應屬於重大過失責任嗎? 為何是「不
: 可抗力」之事變責任?
§891 不可抗力責任
: (5)
: 甲逮捕竊盜現行犯乙,將乙毒打,致乙竟因而失明無法治癒。應該如何評價甲?
: (A) 有成立傷害致重傷罪
: (B) 成立重傷罪
: (C) 成立過失重傷
: (D) 正當防衛,不罰
: 答案(A) 想法:甲雖毒打乙,但題目中致乙「竟」因而失明無法治癒,難道不算是過失重
: 傷嗎? 還是因為是「毒打」,故已不算是過失了?
基礎行為故意 加重行為過失 具有因果關係 客觀得以預見
行為人基於傷害故意將乙毒打 "竟"因下手過重而過失讓乙失明
乙之失明與甲的傷害具有因果關係 客觀上毒打對方很容易造成對方生命身體的重大傷害
成立結果加重犯
: (6)
: 一個長期受到虐待與性命威脅的婦女,在丈夫熟睡時將他殺死,該婦女若主張其行為是為
: 了正當防衛,可能會在哪個成立要件上引發爭議?
: (A) 侵害的現在性
: (B) 侵害的不法性
: (C) 手段的有效性
: (D) 手段的必要性
: 答案(A) 想法:答案(A)可以理解,但為何(D)可以呢? 雖然受到虐待與性命威脅是
: 事實,但在其熟睡時將其殺死,不會逾越手段的必要性嗎?
不殺死丈夫,丈夫起床之後會繼續虐待婦女造成婦女生命法益侵害的危險
正當防衛除極度失衡,否則不考慮衡平性
: 法學大意
: (7)
: 下列何者為「超法律的阻卻違法事由」?
: (A) 無期待可能性
: (B) 緊急避難
: (C) 業務上的正當行為
: (D) 得被害人承諾
: 答案(D) 想法:答案(D)沒有問題,但為何(A)不算呢?在程譯老師出的2013法學大
: 意p312中有提到「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」,其中提到「無期待可
: 能性」應該減輕責任或者免除責任,因為「法律不強人所難」,那
: 麼是否(A)也可呢?
無期待可能性不是阻卻違法事由
:
: 老師的例子是,收受後方知為偽鈔,而仍行使,處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: 罪責較一般偽造輕,是因為期待不可能。
所以還是犯法了,只是刑責較輕
阻卻違法的結果是不成立犯罪
: (8)
: 甲在百公尺外埋伏欲射殺仇人乙,當時乙、丙站在一起談話,甲明知可能會誤射中丙,仍
: 執意開槍,丙果真中槍身亡。甲對丙之死亡應負何種罪責?
: (A) 過失殺丙既遂
: (B) 故意殺丙既遂
: (C) 過失殺丙未遂
: (D) 故意殺丙未遂
: 答案(D) 想法:查了很久,知道此為想像競合,犯了殺人未遂與過失致死,從一重論處(殺
: 人未遂)。網路上的解釋是:「甲行為對乙構成殺人未遂,對丙構成過失致
: 死,甲是一行為觸犯兩罪名,從一重之"殺人未遂"處斷」。
: 網路上是殺「乙」未遂,然答案卻是故意殺「丙」未遂,請問是網路解釋錯
: ,還是答案有誤呢?
: 另外,若此題答案無誤,又為何是「故意」殺丙未遂,而非「過失」殺丙未
: 遂呢? 快被這兩個名詞給搞瘋了...
答案有誤,丙都死了怎麼會是未遂
故意,因為甲明知自己可能會誤射中丙,就不該當§14II"確信其不發生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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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ENDOUUKYO 來自: 111.184.123.129 (05/19 00:06)
→ abcd90306:有預見會射中丙仍執意開槍,屬於13-2 間接(容任)故意 05/19 00:07
→ ENDOUUKYO:我知道,所以我說不該當確信其不發生的過失 05/19 00:08
推 joseph770121:感謝E大!! 這些問題好困擾我啊@@ 趕快來訂正... 05/19 00:23
推 joseph770121:再確定一下 所以第8題 答案是「故意殺乙未遂」囉? 05/19 00:54
推 jaykle:選項有 故意殺乙未遂嗎??答案是 故意殺丙既遂吧 05/19 00:58
推 joseph770121:樓上j大,小弟就是不懂到底答案應該怎麼改才問的QQ 05/19 01:04
推 jaykle:就算你不知道答案 也不可能自創一個選項出來= =" 05/19 01:07
推 joseph770121:經由兩位大大熱心解答,答案是「故意殺丙既遂」才對~ 05/19 01:24
→ joseph770121:且此題應由「間接故意」解,而非「打擊錯誤」 05/19 01:24
→ joseph770121:j大,因小弟誤以為是打擊錯誤,卡在網路上的答案@@ 05/19 01:25
推 xerady:個人覺得要有擇一故意的思考,否則.... 05/19 01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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